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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开展“您读书 我买单”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年03月29日 14:43浏览次数:

各有关部门、单位:

为了响应国家全民阅读的号召,满足广大读者个性化文献需求,引导读者好读书、读好书、多读书,有效改善馆藏结构,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,图书馆开展“您读书,我买单”活动。具体事宜如下:

一、活动组织

主办:图书馆采编部

协办:图书馆读者服务部

二、活动对象

本校教职工、学生

三、活动时间、地点

活动时间:2023年3月31日—2023年10月30日

新书回收、报销地点:

(1)中山校区图书馆采编室(教学楼205室)

(2)校本部图书馆采编室(2号楼402室)

联系人及电话:

(1)中山校区图书馆,谭老师 0760-89911526

(2)校本部图书馆,  康老师 13802439997, 马老师 13662376436

四、活动流程

1、选书范围

活动期间,读者可自行购买需要的图书。每位读者购买图书的总金额(购书发票总金额)不高于300元。根据图书馆选书要求,纯外文书籍、少儿图书、二手图书、无实质内容的读书笔记和笔记本等不纳入此次活动选书的范围。

2、图书查重

本次活动只支持读者购买图书馆无馆藏的图书,若有馆藏请来图书馆借阅。图书查重方式:(1)网站查重,登陆图书馆网站进行查重,地址:①https://library.ougd.cn/或 ②https://opac.gdpi.edu.cn:8808/opac/;(2)微信查重,关注“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图书馆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服务中心”,在检索框内,输入图书信息进行查重。(3)电话查重:拨打13802439997(康老师)或18665664494(谭老师)请求协助查重。

3、开具发票

读者购买图书后,请开具正规发票和税控系统打印的购书明细清单,开票名称:广东开放大学(广东理工职业学院),

纳税人识别号:1244000045586186XJ。

4、图书报销

读者购买后,可以先睹为快。读完后,带图书、发票及购书明细清单(购书小票)来图书馆采编部报销,该书归图书馆收藏。

5、读者要求

读者购书后,请勿损坏、标注、批注该书,方可来馆报销。若10月30日后,读者仍需要阅读该书,应先将图书归还图书馆,经过采编部加工后再办理借阅手续。

 

图    书    馆

2023年3月30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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